【公告】115學年度安親班、補習班教師放學時段入校接送申請
一、為保障學童放學接送安全,並有效管理校門口等候車輛之動線,歡迎符合申請資格之「合法立案」安親班、補習班申請放學時間入校接送學生。
1.申請資格:
(1) 115學年度申請入校接送學生人數總數 ≧15人。
(2) 114學年度興隆國小入校接送補習班管理,上下學期合計違規記點 ≦5點。
2.申請時間:115年7月29日(三)~8月7日(五) 16:00前,逾時不受理。
3.收件方式:請依序備妥相關文件,採線上申請 。
連結: 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eI9btcrbINlRKkP7hiUYyb9BMmgLWwrMBzUatppbT3Wb223w/viewform?usp=dialog
***請留意上傳檔案名稱、檔案類型,若任一項目有錯誤則不受理報名。
4.需備齊之文件:
以下文件請掃描成PDF檔上傳
(1)申請表(需蓋安親班大、小章) 。
(2)立案證書。
(3)車籍資料。
※交通車需符合新竹縣「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」之規定,確保學童安全。
※步行接送者免附車籍資料。
以下文件請以Excel檔上傳
(4)115學年度學生資料(請確實查閱編班公告後填寫,以利導師協助路隊整編)。
※編班公告日期/地點:已於7月8日公告在本校網頁及校門口
5.注意事項:
(1) 8/14(五)中午於學校網頁公佈補習班入校接送申請審核結果;8/19 (三) AM9:00後請審核通過補習班至警衛室領取115學年度入校接送證與相關配合注意事項,請詳讀內容說明,確實配合學校措施。
(2)本年度未申請、申請未通過,無法入校接送學生之補習班,統一集中於補習班接送等候區(文興路為大門兩側人行道座椅區、興隆路為南大門門口內廣場),請老師提早到該區等候學生,以確保學生放學後的安全。
(3) 8/28(五)為2-6年級學生返校日,當天11:00放學;8/31(一)全校開學日。接送學童帶隊人員請憑新證入校,並提早10分鐘進校到等候區準備接學生。(開學前兩天須請安親班老師提早10分鐘至小一新生各班級帶學生至安親班等候區)
※請詳閱說明內容,若有未盡事宜請洽承辦人:學務處生教組張老師03-6681799分機813
1.申請資格:
(1) 115學年度申請入校接送學生人數總數 ≧15人。
(2) 114學年度興隆國小入校接送補習班管理,上下學期合計違規記點 ≦5點。
2.申請時間:115年7月29日(三)~8月7日(五) 16:00前,逾時不受理。
3.收件方式:請依序備妥相關文件,採線上申請 。
連結: 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eI9btcrbINlRKkP7hiUYyb9BMmgLWwrMBzUatppbT3Wb223w/viewform?usp=dialog
***請留意上傳檔案名稱、檔案類型,若任一項目有錯誤則不受理報名。
4.需備齊之文件:
以下文件請掃描成PDF檔上傳
(1)申請表(需蓋安親班大、小章) 。
(2)立案證書。
(3)車籍資料。
※交通車需符合新竹縣「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」之規定,確保學童安全。
※步行接送者免附車籍資料。
以下文件請以Excel檔上傳
(4)115學年度學生資料(請確實查閱編班公告後填寫,以利導師協助路隊整編)。
※編班公告日期/地點:已於7月8日公告在本校網頁及校門口
5.注意事項:
(1) 8/14(五)中午於學校網頁公佈補習班入校接送申請審核結果;8/19 (三) AM9:00後請審核通過補習班至警衛室領取115學年度入校接送證與相關配合注意事項,請詳讀內容說明,確實配合學校措施。
(2)本年度未申請、申請未通過,無法入校接送學生之補習班,統一集中於補習班接送等候區(文興路為大門兩側人行道座椅區、興隆路為南大門門口內廣場),請老師提早到該區等候學生,以確保學生放學後的安全。
(3) 8/28(五)為2-6年級學生返校日,當天11:00放學;8/31(一)全校開學日。接送學童帶隊人員請憑新證入校,並提早10分鐘進校到等候區準備接學生。(開學前兩天須請安親班老師提早10分鐘至小一新生各班級帶學生至安親班等候區)
※請詳閱說明內容,若有未盡事宜請洽承辦人:學務處生教組張老師03-6681799分機8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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