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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竹北市興隆國民小學

【轉知】「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」1份

【轉知】「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」1份,檔案如附件,請參閱。

校內收件時間待新竹縣比賽辦法公告後,再另行公告。



主旨:檢送「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」1份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5年6月10日藝視字第1150001356號函及教育部115年6月8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50055517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本比賽將於115年10月18日前於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專網公告是否試辦現場創作;如須試辦現場創作,將一併公告試辦類組、簡章、時間、地點。

三、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,詳閱要點參賽規則,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、抄襲、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。

四、旨揭要點可逕自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(https://web.arte.gov.tw/nsac/index_news.aspx)最新消息或「實施要點」專區下載。

五、另新竹縣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將另行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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