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縣115年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第1次申請期程
一、依據本縣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繳交資料內容如下:
(一)個人申請檔。
(二)秩序冊 (封面頁及印有申請人姓名頁,應含所屬隊伍名稱並能辨別參賽隊伍總數及人數)。
(三)大會出具之成績證明或獎狀。
(四)申請項目為第一級獎勵金,請另附最近一個月內之新式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(含詳細記事)。
三、收(補)件期程如下,逾時不予受理:
(一)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15年5月20日下午5時。
(二)收件地點:學務處
相關資料請參考附件檔案
二、繳交資料內容如下:
(一)個人申請檔。
(二)秩序冊 (封面頁及印有申請人姓名頁,應含所屬隊伍名稱並能辨別參賽隊伍總數及人數)。
(三)大會出具之成績證明或獎狀。
(四)申請項目為第一級獎勵金,請另附最近一個月內之新式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(含詳細記事)。
三、收(補)件期程如下,逾時不予受理:
(一)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15年5月20日下午5時。
(二)收件地點:學務處
相關資料請參考附件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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