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,校內申請至115年4月10日(星期五)截止
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申請,校內收件至115年4月10日(星期五)截止。
☆相關附件請自行下載,填寫後交到教務處教學組。
☆學生須繳交:1當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認證合格證書影本、2學生申請書、3切結書(學生)、4領據(附上存摺封面)、5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
一、校內學生申請期限:115年3月23日(星期一)起至115年4月10日(星期五)截止。
二、申請方式
(一)學生: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,並由就讀學校初審後,送初審合格之申請學生清冊及各項申請表件至本府複審(受文者:新竹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)。
(二)一般民眾:
1、設籍於本縣原住民鄉鎮尖石鄉、五峰鄉及關西鎮者,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公所提出申請,並由鄉鎮公所初審後,於115年5月8日前函送初審合格之申請民眾清冊及各項申請表件至本府複審(受文者:新竹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),逾期不予受理。
2、設籍所在地非屬原住民鄉鎮者,請逕向本府提出申請,並由本府統一彙整辦理審查,逾期不予受理。
3、倘有相關問題,請電洽本縣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。
(1)本府:03-5518101轉分機5631(高羅秀鳳老師)、5612(雲喬老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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