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本縣114年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第二次申請案
一、依據本縣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本(114)年度第二次獎勵金申請,各項申請資料請依序編號,並繳交紙本資料
三、資料內容如下
(一)送件資料檢核表。
(二)申請清冊。
(三)獎勵金申請表(須簽名)。
(四)秩序冊 (封面頁及印有申請人姓名頁,應含所屬隊伍名稱並能辨別參賽隊伍總數及人數)。
(五)大會出具之成績證明或獎狀。
(六)第一級獎勵金申請,請附最近一個月內之新式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(勿省略記事)及金融機構帳戶存摺封面(高中以下免付)。
請有意申請的家長於11/12前送資料到學務處體育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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