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新竹縣竹北市興隆國民小學

【公告】新竹縣興隆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4-1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(僱用期間自114年9月1日至115年1月23日止)

一、依據: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辦理。
二、目的:增聘特教助理員協助支援本校附設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與教學,以提升特殊教育服務品質。
三、對象與名額:特教助理員(臨時人員)4名。
四、僱用程序:採公開徵才方式,經甄審委員會票選後,由校長僱用之。
五、報名資格:高中(職)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,如具有特教相關工作經驗,甄選時優先考量。
六、僱用期限:僱用期間自114年9月1日至115年1月23日止,以時薪計,每小時時薪190元,每日工作約5小時(時數依核定公文辦理)。
七、報名及甄選日期:
(一)第一次甄選日期:
1、報名日期:民國114年8月25日(一)上午10:00-10:30。
2、甄選時間:民國114年8月25日(一)上午10:30開始,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。
3、若第一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二次甄選。
(二)第二次甄選日期:
1、報名日期:民國114年8月27日(三)上午10:00-10:30。
2、甄選時間:民國114年8月27日(三)上午10:30開始,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。
3、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,則不再進行第三次甄選。
(三)第三次甄選日期:
1、報名日期:民國114年8月29日(五)上午10:00-10:30。
2、甄選時間:民國114年8月29日(五)上午10:30開始,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。
八、報名與甄選地點: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88-1號(本校附設幼兒園)。
九、報名方式:採現場報名。報名表格見附件(請列印乙式三份)。
十、報名所需證件:最高學經歷證明、相關身分證明文件(國民身分證正本、影本)、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、最近三個月內1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。以上有關證件一律當場查驗正本、繳交影本(請自行影印A4大小),事後不受理補件。
十一、放榜日期:甄選當日下午16:00前公告於本校最新公告。
十二、報到日期與地點:甄選翌日(遇例假日則順延)上午8:00-9:00本校人事室。
十三、本案雇用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納入正式編制。
十四、工作內容:特教助理員應在教保服務人員督導下,協助評量、教學、生活輔導、行為問題處理及家長聯繫等工作,有關工作項目於契約書中明定之。
十五、違反本要點及僱用契約規定者,得隨時解僱之。
十六、本要點如有未規定事項,悉依現行有關規定辦理。
瀏覽數:
登入成功